应急管理部现任领导班子成员(最新整理版)(共11人)
胡明朗,男,汉族,1967年5月生,湖北武汉人,1985年1月参加工作,199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区委党校研究生学历,副总警监。
现任应急管理部党委委员、副部长。
蒲宇飞,男,汉族,吉林农安人,1971年10月出生, 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6年7月参加工作,北京大学社会学系社会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高级经济师。
现任二十届中央纪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应急管理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应急管理部党委委员。
宋元明,男,汉族,山西洪洞人,1965年8月出生,198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7月参加工作,中国矿业大学采矿工程系安全技术及工程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现任应急管理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党委书记、主任。
王道席,男,汉族,1970年6月出生,江苏宿迁人,1991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7月参加工作,河海大学水文水资源及环境学院水文学及水资源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现任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党委委员,水利部副部长、党组成员。
郝军辉,男,汉族,1971年4月生,山西繁峙人,1992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东北财经大学税收(税务)专业毕业,大学学历,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
现任应急管理部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周天,男,汉族,1964年6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中共党员。
现任应急管理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国家消防救援局局长、党委副书记,副总监消防救援衔。
黄锦生,男,汉族,江苏如皋人,1968年5月出生,198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7月参加工作,中国矿业大学矿业学院采矿工程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
现任应急管理部党委委员,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昆,男,汉族,1971年12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中共党员。
现任应急管理部党委委员,中国地震局党组书记、局长。
彭小国,男,汉族,1964年11月出生,湖北武汉人,1980年11月入伍,198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国防大学毕业。
现任应急管理部党委委员,兼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公园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信息来源:应急管理部官网\人社部网站
应急管理部的职责:
组织编制国家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推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建立灾情报告系统并统一发布灾情,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并在救灾时统一调度,组织灾害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承担国家应对特别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指导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后,与安全生产等应急救援队伍一并作为综合性常备应急骨干力量,由应急管理部管理,实行专门管理和政策保障,采取符合其自身特点的职务职级序列和管理办法,提高职业荣誉感,保持有生力量和战斗力。应急管理部要处理好防灾和救灾的关系,明确与相关部门和地方各自职责分工,建立协调配合机制。
应急管理部的组织机构:
回顾我国安全生产主管机构演变历程,大致分为三个历史阶段:建国初期因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需要,大力发展煤矿相关产业,成立了相应的锅炉安全监察机构;文革时期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受到冲击;随着煤矿产业的回落、新兴产业的兴起,原有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变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生产的不断发展,促使安全生产监察机构的迭代,直到如今的应急管理部。
一、体制初创时期(1949—1965)
1949年11月
召开第一次全国煤矿工作会议提出“煤矿生产,安全第一”。
1952年
第二次全国劳动保护工作会议明确要坚持“安全第一”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1955年6月
国务院批准在劳动部建立国家锅炉检查总局,于1956年1月开始工作。大跃进中,锅炉安全监察工作受到严重挫折,机构被精简合并。
1958 -1961年
工矿企业年平均事故死亡比"一五"时期增长了近4倍,1960年山西大同老白洞煤矿瓦斯爆炸事故,死亡684人,为建国以来最严重的矿难。
1963年
国务院决定恢复各级锅炉安全监察机构,重建安全生产秩序,事故明显下降。
二、“文革”冲击时期(1966—1977)
1970年
国计委成立劳动局(原劳动部精简为劳动局,划归国家计委领导),恢复了劳动保护工作。
1971-1973年
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大幅上升,工矿企业年平均事故死亡16119人,较1962-1967年增长2.7倍。
1975年9月
成立国家劳动总局,内设劳动保护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等安全工作机构,同时开展对矿山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恢复和创新发展时期(1978年至今)
1978年9月
国家劳动总局成立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各地劳动部门也相应成立了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处(科)。
1981年1月
国家劳动总局正式成立矿山安全监察局,对矿山安全卫生行使国家监察。
1983年5月
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成立劳动人事部。下设劳动保护监察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矿山安全监察局。
1985年1月3日
由国务院各部委及全国总工会领导人组成成立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
1993年
劳动部对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工作职能机构重新予以调整。新设安全生产管理局,取代原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1999年
根据煤矿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国务院又增设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与国家煤炭工业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2001年2月
经国务院批准组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2003年8月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成立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05年2月
经国务院批准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调整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下设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8年3月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不再保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将原来各单位分散的应急职责整合,组建应急管理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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